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申报暨2018年度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专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见附件1:《2018年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认定工作方案》中申报条件。
二、申报要求
每个二级学院申报1个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专业。
三、申报材料
(一)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
(二)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申报佐证材料(见附件3)。
四、认定程序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4个左右院级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专业,并择优推荐参加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认定。
五、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将《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申报书》(附件2)和佐证材料(附件3)电子版于11月12日前发送至科技处(产学研合作中心)孙晓波老师办公邮箱。
附件:1. 2018年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认定工作方案
2. 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申报书
3.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省报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