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潍坊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潍坊市科技局组织2018年潍坊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主要任务: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任务:针对我市重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持续不断地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为企业规模生产提供具有高科技含量、高增值效益的系列产品,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科技进步和新兴产业发展。
(二)重点实验室主要任务:根据我市科技发展方针,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以优势学科、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为重点,开展应用基础研究,追踪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获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聚集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为增强全市科技综合实力和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提供知识储备和科技支撑。
二、团队申报条件:
(一)拥有一支较强研发能力、协同创新能力的团队。学院研究人员为5-6人,合作企业研究人员不低于3人,其中硕士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不低于三分之一。
(二)团队具有相对集中稳定的研究领域,研究领域属于我市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具有优势的传统产业,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带动作用。
(三)团队成员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能力较强,承担过该领域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四)具备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或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建立了良好的管理运行机制。
(五)具备实行开放服务的条件,能够接受行业或部门、企业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和试验任务,并为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培训高质量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六)密切联系企业,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
(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名称要明确体现研究方向,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名称格式为“潍坊市ΧΧ(具体专业方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潍坊市ΧΧ(技术或学科领域)重点实验室”。
三、申报材料:
申请团队填写《申请书》,并附带有代表性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如:专利知识产权、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证书(未结题的可附项目立项文件)、论文、人员荣誉证书、科研仪器设备汇总清单及图片、实验室管理制度、横向课题等校企合作共建协议等)。于11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1份并电子版交科技处姜伟强。为提高申报质量,拟申报的团队请提前与科技处联系。
附件:申请书、汇总表
科技处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