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科研工作安排,科技处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纵向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
1.2022年及之前立项的省级科研项目,包括山东省人文社科项目、山东省社科规划课题、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山东省教科规划课题、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等。
2.2021年及之前立项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3.2021年及之前立项的院级科研项目。
二、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1.项目主持人按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指南(2023)》(附件1)要求准备结题验收材料。工作总结、技术报告、研究报告等材料需认真规范撰写,不得以图片、申报书内容等替代研究内容;签署任务书或合同书的项目需完成约定的指标及研究内容;研究期间发表的论文需已出刊,并注明项目编号;专利需在项目实施周期以内。
2.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前需在市科技局申报系统完成绩效考核和科技报告上传工作,取得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后方可进行验收。
三、结题验收要求
1.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将组织专家进行预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正式验收。
2.到期科研项目应按计划结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需提交书面延期结题申请,后续工作按照《潍坊职业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潍职院政[2019]41号)执行。
四、材料报送时间
1.各部门、二级学院对拟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汇总,填写《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以部门为单位于9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至科技处单锡泉老师办公邮箱(2017300007@sdwfvc.edu.cn)。
2.电子版结题验收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10月8日前发科技处单锡泉老师办公邮箱(2017300007@sdwfvc.edu.cn)。
科技处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