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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2023-06-12 08:32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生态,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前期学院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现组织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自查清理,对存在学术不端问题论文摸清底数、削减存量、遏制增量,实施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加强诚信教育宣传,引导全院教职工强化诚信意识、坚守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研生态。

二、自查清理范围

(一)自查清理对象。

对学院教职工2018年以来发表的署名潍坊职业学院的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

(二)自查清理重点。

对纳入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几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自查清理,依法依规处理。

1.各部门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对本人署名潍坊职业学院发表的论文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论文,以部门为单位及时报学院科研诚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712室)并及时采取勘误、撤稿等补救措施。

2.学院组织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问题的论文,实行分类处理:对教职工已经自查自纠的,按照《潍坊职业学院科研诚信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1)第二十三条规定,依规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按照《潍坊职业学院科研诚信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通报。

(二)实施承诺机制,强化诚信意识。

各部门组织本部门教职工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作出书面承诺,确保全员覆盖(在202212月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中已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科研人员,无需重复签订),填写《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及论文自查清理情况统计表》(附件3)。

(三)加强内部管控加大宣传教育

各部门要以本次自查清理工作为契机,加强内控管理。组织教职工学习《潍坊职业学院科研诚信建设与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填写《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4)。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自查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问题论文查处清理工作。《科研诚信承诺书》、《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及论文自查清理情况统计表》、《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及《自查清理工作情况报告》(附件5)纸质版于6月30日前报送科研诚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同发科研诚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kjc@sdwfvc.edu.cn。

 

科技处

                                        2023年6月9

 

附件【附件1:潍坊职业学院科研诚信建设与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及论文自查清理情况统计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4: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5:自查清理工作情况报告.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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