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管理,根据潍坊市科技局《关于开展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软科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软科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及之前立项且未验收的市级软科学计划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阶段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实施情况。对照项目任务书,检查项目进展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执行,能否按时完成项目合同约定的考核指标等。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项目经费支出情况,项目经费是否专款专用并按要求进行单独核算等。
3.阶段目标情况,包括项目取得的专利、发表的论文和获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阶段性产出和成果。
4.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等。
三、检查方式
1.2023年6月9日至6月23日为项目自查阶段。项目负责人对照任务书,结合项目开展情况,填报《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自查表》(附件2),并附证明材料(清单见附件3)。
2.2023年6月23日至7月31日为项目学院检查阶段。科技处将根据各部门报送的自查表、证明材料,对照项目任务书内容进行检查,尤其对研究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如发现问题,将对项目负责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
3.2023年8月1日至8月31日为项目整改阶段。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科技处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四、工作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进行自查,如实填写相关材料。《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自查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版于6月23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单锡泉老师办公邮箱,纸质版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行政楼712办公室。
科技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