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科研工作计划安排,科技处将组织2022年下半年纵向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
1.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发展计划项目、山东省教科规划研究项目、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2.2020年立项的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潍坊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需按期结题验收;2021年立项的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潍坊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如已完成研究任务,可以申请结题验收。
3.2021年及以前立项的院级科研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1.工作总结、技术报告、研究报告等总结性材料需认真规范撰写,不得以图片、申报书内容等替代研究内容,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前需完成任务书(合同书)约定完成的指标及研究内容(论文需出刊)。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预审并查重,预审不合格的不予验收。
2.会议验收的项目主持人及主要成员须按时参加验收会。
3.到期科研项目应按计划结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需提交书面延期结题申请,后续工作按照《潍坊职业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潍职院政[2019]41号)执行。具体事宜请咨询科技处单锡泉老师17863677699。
三、材料报送时间
1.各部门、二级学院对拟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汇总,填写《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1),以部门为单位于9月11日前将电子版发至科技处单锡泉老师办公邮箱。
2.项目主持人按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指南(2022)》(附件2)准备结题验收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电子版结题验收材料发科技处单锡泉老师办公邮箱。
科技处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