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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山东省社科界第八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的通知
2021-08-22 08:11  

 

各部门、二级学院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举办山东省社科界第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永远跟党走,筑梦新征程”为主题,通过美术、书法、摄影等不同的艺术作品回顾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反映社科工作者凝心聚力、奋发进取投身国家全面建设的精神风貌。

二、奖项设置

(一)大赛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组委会对所有参展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编辑、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二)大赛按照艺术门类分别设一等奖20左右二等奖30名左右,三等奖40名左右(获奖数量据参赛作品质量、数量微调)在上一届已获得过优秀奖的作者本届不再参评。

(三)一等奖作品作为加入省美协会员、省书协会员摄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四)获奖名单将在省社科联、省文联、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等官方网站发布。

(五)20211231日前,在济南举办《山东省社科界第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获奖作品展》,展期2个月。

(六)评选组织工作优秀单位10个,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七)入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1个月内、未入选作品在获奖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退回报送单位。

三、参赛方式

书法、美术作品每位作者每项限报1幅;摄影作品的单照、组照限报1张(组)。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围绕主题,勇于创新,突出风格。独立创作,一律署真实姓名,如因个人原因产生所有权纠纷,责任自负。

(二)初评:书法作品、美术作品为12寸高清晰纸质版照片;摄影作品为10寸高清晰纸质版和电子版照片(JPEG格式,大小不低于5M,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照片背面需注明作者姓名、年龄、作品题目、作品种类、尺寸、创作年代、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照片不退,请自留底稿。

(三)终评:书法、美术作品一律报送原作,装框作品一律不许带玻璃。各类作品请作者务必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四)入围终评作品:

1.书法作品。各种书体均可(毛笔,不含硬笔),尺寸不超过8尺整张宣纸,一律竖幅。草书、篆书需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篆刻作品6方印拓以上并附边款。

2.美术作品。包括国画(尺寸不超过8尺整张宣纸,竖幅)、油画、版画、水彩水粉。

3.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严禁电脑合成作品参赛。作品可加文字说明。

五、报送要求

请参赛人员按照初评作品要求,于913日前将参选的作品照片电子版和《作品选送表》(见附件)一起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dwfvc.cn,同时将纸质版照片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滨海校区清泽楼423)。

 

附件:《山东省社科界第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作品选送表》

 

 

科技处

2021821

 


 

 


 

附件【附件:山东省社科界第八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作品选送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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