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发展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
专项课题着重围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高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等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研究题目。
二、成果要求
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具体结项要求见学会课题管理相关规定。
三、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专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不超过10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课题不超过30项,由课题负责人自筹经费。
四、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1.面向专兼职辅导员、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鼓励合作研究。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3.已经承担学会或分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4.有逾期科研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5.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课题2年内完成,一般课题1年内完成。
五、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于6月1日前将非匿名版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和匿名版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dwfvc.cn。学院评审择优推荐。
科技处 团委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