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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5-07 09:58  

各部门、二级学院:

2021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十四五”开局、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和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目标任务,以及省委确定的其他重点任务、重要战略部署,发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和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选题以《2021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附件1)为依据。除个别专项有特殊规定以外,《课题指南》所列选题条目仅作为研究范围和方向,不是具体题目。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专项、沂蒙精神研究专项、山东省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打造山东对外开放新高地研究专项、数字山东研究专项、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研究专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专项、文化旅游研究专项、山东人才研究专项、志愿服务理论研究专项。

四、申报条件

1.《课题指南》中对有关专项申报人资格条件作出规定的,按规定申报。除此之外,凡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的均可申报。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各类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4.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

5.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

6.有逾期在研项目未结题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五、申报流程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限额申报1项,并认真组织填写《潍坊职业学院科研项目推荐表》(附件2),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PDF版于5月19日前发送至科技处单锡泉办公邮箱,同时推荐的项目由主持人按要求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和《活页》(附件4)并通过科研系统提交,学院评审择优推荐。

 

科技处

2021年5月6日


 

附件【附件1:2021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潍坊职业学院科研项目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活页.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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