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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潍坊职业学院第九届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1-11 15:46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表彰优秀科研成果,激励科研创新,根据《潍坊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及奖励办法》规定,经学院研究,现组织潍坊职业学院第九届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潍坊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设立三类奖项:优秀科研项目成果奖;优秀论文奖;优秀教材、著作奖。

二、参评成果要求

1.参评成果时间范围:2018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各类科研成果。科研项目以验收时间为准,论文、教材著作以发表出版时间为准。

2.参评成果类别

1)科研项目成果:我院教职工主持并且通过验收的科研项目成果;

2)论文:在正式期刊、论文集、《潍坊高等职业教育》等公开发表,并注明首位完成者的工作单位为“潍坊职业学院”的研究性学术论文(3000字以上);

3)教材著作:由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具有国家统一出版书号(ISBN),我院教职工为第一主编的教材和著作(包括画册)。

论文、教材著作等作为科研项目成果附件的,不再以单独成果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潍坊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2份并电子版。与参评成果有关的佐证材料要求如下:

1)科研项目:验收证书、附件佐证材料(如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论文、专利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论文、教材、著作的原件复印件1份。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内容;教材、著作复印件包括封面、内容简介、编写人员安排、编写说明、出版时间等页。

如有其他佐证材料,附带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2.每人每类成果限报1项。

3.对已经获得过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的再版教材、著作以及转摘论文等不再参加评选。

4.对已经获得过市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含)以上的成果不再参评。

 

四、评奖程序

1.科技处首先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由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奖。

2.经学院研究后,对拟授奖成果进行公示。

申报时间:汇总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申报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1月12日前交清泽楼423科技处,电子版部门为单位发科技处单锡泉老师校内邮箱。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3083309。

 

附件:潍坊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汇总表

 

科技处

2021年1月8日


 




附件1汇总表.xlsx
附件2申报表(科研项目类).doc
附件3申报表(论文、教材、著作类).doc
 

附件【附件1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申报表(科研项目类).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申报表(论文、教材、著作类).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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