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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潍坊市第二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17-03-20 14:03  

各部门:

 

接潍坊市社科联通知,潍坊市第二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院申报工作,争取社科报奖工作取得好成绩,现将申报要求、申报表格通知如下。

 

一、评奖原则

 

本次评奖总的原则是:重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注重决策采纳,在推动潍坊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传承等方面产生作用;注重研究成果的实效性、应用性,更加注重贴近我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实际。

 

二、评奖范围

 

参评成果为201571日至2016630日期间正式发表、出版、结题的研究成果。

 

(一)凡潍坊市个人或集体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学术专著、理论文章、课题、调研报告、科普读物、志书、工具书、学术译著、古籍整理和注释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二)参评成果必须是:

 

1.在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发表的文章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教材不在参评范围);

 

2.经潍坊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或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文稿;

 

3.在省部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软科学规划部门等结项或通过鉴定的社科课题及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结项课题;

 

3.潍坊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优秀结项课题。

 

其他未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成果均不受理。

 

三、申报材料

 

优秀成果参评者按照规定的评奖范围和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一)评审表一式3份并电子版(姓名为文件名保存),其中1份匿名(不出现作者姓名与单位)。

 

(二)科研成果材料一式3份,装入信封或档案袋,封面注明成果名称、成果类型、学科分类、申报人员等信息。

 

1.专著类提交原件3份,其中1份匿名(作者姓名和单位涂盖);

 

2.课题类提交原件(成果材料)3份,其中1份匿名(作者姓名和单位涂盖);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结项(鉴定)证书原件各1份,复印件2份,其中1份匿名,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

 

3.文章类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其中1份匿名;

 

4.如有社会反响材料,一律将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2份,其中1份匿名,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

 

5.所有材料A4纸打印,左侧装订。

 

申报材料请于47日,以部门为单位送至科技处(清泽楼423)。

 

 

 

附件:1、潍坊市第二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2、评审表、汇总表

 

                   

 

   科技处

 

   201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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