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院市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院级研究所开展年度考核的通知
市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院级研究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科研团队的管理,推动科研团队建设水平的提升,根据《潍坊职业学院工程技术中心(研究所)管理暂行办法》和年度目标考核要求,科技处将于近期对各科研团队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潍坊市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学院研究所。
二、考核目标:
1.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学院研究所:2016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团队建设情况、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如项目申报、立项、结题、论文发表、出版教材著作、横向课题、经费使用等)、社会服务情况。
2.尤其是承担“2014、2015、2016年学院市级工程中心、实验室、研究所科研项目”的团队,要重点对该项目的中期建设情况做好总结,包括项目实施情况、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实验材料购置、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各团队开展自查,形成总结材料(填写年度考核表,可附带图片、新闻报道等佐证材料)于12月14日前交科技处。
附件:年度考核表、科研团队名单
科技处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