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举荐表彰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推动原始性、自主性创新,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省科协决定开展2016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市科协作为本次评奖的初审和推荐单位。请各申报人通过上述单位进行申报,评奖办公室不受理直接报送的材料。
2.请省级学会、市科协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奖评审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同时,认真开展包括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审查等工作,于规定时间内将符合评选标准条件的相关材料报送至评奖办公室。
3.本次评奖面向我省科技工作者,其依托学术成果应是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和发表的。按学术影响程度,提交不超过5项学术成果支撑材料。
4.申报材料除学术成果原件及其他原始材料外,其他材料均用A4纸标准格式打印并装订成册(相关原件的复印件一并装订入册),一式3份。
5.申报材料只能向一个省级学会或市科协提交,一经受理,不得重复提交。
6.截止日期:申报项目截止于2016年9月23日。
7.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处 孙庆华 3083309
附件:1.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奖评审办法
2.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奖申报书
3.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奖专家推荐书
科技处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