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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3-12-22 14:45  

部门、二级学院

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 国之大者”坚持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以育人育才为中心、体系构建为主线、能力提升为重点、深化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在实践中发现真问题、研究真学问、解决真困难,推动形成一批 有价值的理论和应用研究成果,加快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原则

(一)坚持方向性。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要坚持立德树人,旗帜鲜明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将党的创新理论引领贯穿课题研究始终。

(二)突出导向性。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面向国家战略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和知识体系,积极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

(三)注重科学性。准确把握科学研究的规律,精准选择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科学制定研究方案。按照有组织科研要求,打破校际、院系、学科边界,加强学科交叉融合,合理组织研究力量,创新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式。

(四)强化创新性。要着眼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炼标志性概念、原创性理论,构建自主知识体系,提升资政能力。理论成果要突出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思想价值,应用成果要力求现实性、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面上项目和专项项目。

1.面上项目。面上项目应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生 产、生活和社会实践一线中凝练问题,结合自身学术专长,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

鼓励但不局限于从以下方面开展研究: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战略部署、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等方面;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齐鲁文化黄河文化、廉洁文化等方面;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海洋强省、数字经济、乡村振兴、“双碳”、法治建设、知识产权等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方面。

2.专项项目。我院可以申报高校思政(辅导员)专项项目。详情请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人员要求。

1.项目申报人须为我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够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其中,思政(辅导员)专项申报人须为学院学生工作人员、在岗专职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须满3年。

2.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 1 个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每人申报和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4.有逾期在研课题者不能作为主持人进行申报。

(三)研究周期

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计算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原则上

不超过1年半。

请有意向申报此项目的老师于12月24日前将项目申报书(A表)和申报活页(B表)通过学院科研系统“项目申报”进行提交,学院评审择优推荐。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A表)

3.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活页(B表)

科技处

2023年12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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