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潍坊市2023年度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开始,学院作为提名单位,将组织项目成果申报、审核与提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3年度市科学技术奖设置5个奖项,分别是: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自然科学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市科学技术青年奖。
科学技术最高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科学技术青年奖为人物奖,不分等级。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为项目奖,原则上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申报项目和人选除符合《潍坊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2023年度潍坊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和申报基本条件(见附件3)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市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2023年3月31日前发表。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原则上应为2017年1月1日以后立项或2020年1月1日以后结题的项目,论文为项目立项前2年之后发表的。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应用证明须由应用单位加盖公章(见附件4)。
2.列入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的项目,应在项目验收或结题通过后方可申报。
3.用于报奖的论文、专著和知识产权等支撑材料,必须征得未参与报奖的其他论文、专著作者或者知识产权权属人、发明人的同意,并在申报材料中出具签名同意的书面意见。不同单位的完成人联合报奖时,第一完成人或完成单位须对彼此合作关系进行说明,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供证明。
4.申报者提供的论文、专著和知识产权等支撑材料要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学院将对照原件对报奖所涉及的论文、专著和知识产权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申报人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见附件5)。一经发现,按照《潍坊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取消申报资格。同时在以往获奖项目中使用过的论文等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5.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2021年和2022年连续申报但未获奖的项目,2023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申报。
6.所有提名项目均应完成成果登记,成果登记时间截止2023年5月31日,报奖材料需附2022年6月30日以后的查新报告。
7.涉密项目和软科学项目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
三、材料的报送要求及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该奖项的老师于6月11日前将电子版报奖材料(见附件4-8)打包以“申报人+成果名称”命名后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dwfvc.edu.cn。学院择优推荐。
附件:1.2023年市科学技术奖限额表
2.2023年市科学技术奖专业分类
3.2023年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基本条件
4.2023年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应用证明(模板)
5.2023年市科学技术奖支撑材料真实性情况说明
6.2023年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书
7.2023年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简介(模板)
8.2023年市科学技术奖项目汇总表(模板)
科技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