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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通知
2023-03-07 08:08  

各部门、二级学院: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聚焦事关党和国家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聚焦促进新时代艺术高质量发展,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具体请参照《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附件2)。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4.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31日后出生);

5.有逾期课题未结题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三、项目设置和完成时限

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等。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20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202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老师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和《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附件2),于3月8日前与科技处徐知萌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8363672800,由科技处指导进行下一步申报工作。

附件: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

2.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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