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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应用研究项目和山东省金融应用重点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2-04-19 15:31  

各部门、二级学院:

2022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应用研究项目和山东省金融应用重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坚持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促进山东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二、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

2022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分为基础研究课题、应用研究课题、专项研究课题和重大委托研究课题。具体申报要求及选题指南见附件2。

研究时限: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时限为1-2年。其中,“孔繁森精神研究专项”研究时限为1年,其他课题研究时限为2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申请延期,延期不得超过1年。延期1年仍未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课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2)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文章;(3)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有证明材料)。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专著或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已发表文章、领导批示等。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单位)报送时,均应标明“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字样及课题编号。

三、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应用研究项目和山东省金融应用重点研究项目

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应用研究项目和山东省金融应用重点研究项目申报选题方向见附件3。成果类别为普及应用类,成果形式为文章或著作。一般性学术研究、学理研究成果不在申报之列。课题研究成果主要形式为文章或者著作。结项方式为正式发表、出版,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或者项目成果获得厅局级单位采用、产生重大社会效益。文章完成时限为1年,著作完成时限为3年。立项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申请延期。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课题负责人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未完成所承担的省社科联各类课题及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课题;申报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同时多头申报的,不予受理;申报者按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2.课题实行限额申报,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省社会科学普及应用研究项目省金融应用重点研究项目,职能部门每类课题限额申报1项,教学部门和二级学院每类课题限额申报3项。

3.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有逾期课题未结题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4.请申报人于5月5日前通过学院科研系统“项目申报”上传相应《课题申请书》《活页》(《活页》匿名,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和《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潍坊职业学院科研项目推荐表》(附件13)pdf文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dwfvc.cn。学院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电话:3083309。

附件:1-13

                             科技处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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