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近期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见附件)。提名项目的相关说明:
1.提名项目分为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单位提名的项目需要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请有相关研究成果并符合提名条件的老师于4月7日前与科技处徐知萌老师联系,电话18363672800。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科技处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