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推动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培育科研成果,服务学院“双高/职教高地”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1年度院级科研项目分为科技类一般项目、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乡村振兴研究专项、党建党史研究专项和服务企业研究专项五类。
1.科技类一般项目: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智慧海洋产业、医养健康产业、绿色化工产业、现代高效农业等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领域选题。鼓励学院各级科研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院级研究所等)与企业联合攻关,承担企业技术创新等任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研发、工艺优化、技术改造等来自一线的难题。
2.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主要面向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经贸物流,以及学院行政管理、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等领域选题。鼓励围绕学院“双高/职教高地”建设工作重点和区域重大战略部署和工作重点,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等方面开展创新研究。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创新意识。
3.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紧密对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5个领域,围绕乡村振兴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研究前沿,为区域乡村振兴提出解决方案和政策建议。重点面向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与产业体系、食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健康、农村电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途径、职业教育对乡村人才振兴的作用、民俗文化及其传承、乡村伦理与文明建设、乡村治理与文化发展、乡村生态质量监测评价与保护体系、乡村生态环境污染防控、提高乡村社会的基层治理能力和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力,以及服务潍坊市“三个模式”创新提升等方向选题。
4.党建党史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特色化建设以及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等选题。通过开展专项研究,对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宝贵经验和实践启示以及伟大建党精神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进行富有成效的阐释。
5.服务企业研究专项:贯彻落实《潍坊市职业教育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关于实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紧扣服务企业发展,重点围绕高职院校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机制、模式和路径等方面开展研究,包括如何打造服务产业企业发展的专业体系、深化适应产业企业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校企合作开展职工培训以及围绕企业一线生产难题开展产学研合作等具体研究内容,服务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和活页(见附件1、2),提交部门进行初审、汇总。
2.部门推荐
各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推荐。部门推荐后填写部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于10月13日发至徐知萌老师办公邮箱。部门推荐的项目同时通过科研系统上传。部门推荐汇总表和纸质版申报书1份盖章后,以部门为单位于10月13日报送至清泽楼423科技处徐知萌老师。
3.评审及立项
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学院研究后公布立项。科技类一般项目一般不超过25项、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一般不超过25项、乡村振兴研究专项一般不超过15项、党建党史研究专项一般不超过10项、服务企业研究专项一般不超过10项。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研究要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现从事专业,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力求原创性、开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推出高水准的研究成果。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2.本次立项限额申报,教师人数50人以上的教学部门限额申报15项,教师人数50人以下的教学部门限额申报10项。职能部门限额申报3项。
3.申报人作为主持人限报1项,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项。
4.已经立项或结题的各类科研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5.有在研院级科研项目或有逾期未结题的其他科研项目,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四、结题要求
1.科技类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人文社科类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2.科技类项目撰写技术报告,并申请专利或发表论文;人文社科类项目撰写研究报告,并发表论文。
附件:1.科技类项目申报材料
2.人文社科类项目申报材料
3.汇总表
科技处(产学研合作中心)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