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2021年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与类别
1.课题研究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围绕律师行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问题,理论联系实际,探索创新,重视研究成果的运用转化,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2.研究课题分为:年度课题和自选课题;年度课题是指由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下称“研究部”)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经会长办公会审议确定的课题(见附件);自选课题是指特邀研究员、理事、会员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或兴趣自行拟定的课题。
二、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人可单独申报,也可组成课题组申报。
2.课题研究过程中,如需组织研讨会、座谈会等,需提前2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和活动方案。
3.有逾期在研项目未结题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三、课题时间要求
1.2021年7月15日前,提交课题研究中期报告。
2.2021年9月15日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
3.如因课题复杂或其他特殊情况,研究时间需要延长的,应于7月15日之前,提交延期申请。
四、课题成果要求
1.课题成果以论文、调研报告、课题报告等形式呈现,观点鲜明、逻辑清晰、论据充分、文字精炼;引用数据、他人观点应注明,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文章格式应符合论文格式要求。
2.课题题目可根据年度课题名录或具体研究内容综合拟定。
3.课题成果篇幅须在5000字以上;20000字以下应附500字内容摘要,20000字以上应附1500字内容摘要。
五、申报流程
申请人填写《2021年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课题申报表》(见附件)并于4月16日前将电子版发单锡泉办公邮箱,学院评审择优推荐。
科技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