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教育科学体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教育科学服务。
二、项目类别及相关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分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港澳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青年课题。
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设立课题指南(附件1),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
三、资助额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6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20万元、青年课题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
四、研究期限
国家重大招标、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五、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9.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9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10.有逾期在研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六、申报流程
申报重大招标及重点课题者需填写《投标书》(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申报其他项目者需填写《申请书》(附件4)、《活页》(附件5)及《汇总表》(附件6),所有申报材料于3月15日前发科技处单锡泉老师办公邮箱,学院评审择优推荐。
科技处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