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接潍坊市发改委通知,山东省拟于近期启动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评选认定工作。为深入推进我院产教融合工作,发挥企业在深化产教融合中的重要主体作用,请各二级学院联系对接合作企业,对照《山东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方案》(见附件2),宣传国家政策,配合企业准备申报材料,联系企业积极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企业填写《山东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请表》(见附件1),准备企业营业执照(PDF格式),《山东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请表》(WORD格式),校企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PDF格式)、其他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二、申报流程
根据潍坊市发改委要求,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发改局申报,县市区发改局汇总后统一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审核后转报省发改委。需要企业主动与当地发改局联系,尽快完成申报,避免延误。
在第一批山东省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中,我院5个合作企业入选。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国家将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已受到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同时,产教融合型企业也已经成为衡量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配合企业10月15日前完成申报,同时将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报科技处孙晓波备案。
附件:1.山东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请表
2.《山东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方案》
科技处(产学研合作中心)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