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
 科研首页  部门概况  产学研合作  规章制度  科研管理  成果奖励  科研机构  学报园地  资料下载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科研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0-10-24 11:12  

各部门、二级学院:

山东省社科规划办2021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我院统一申报培育项目。此类项目不列具体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根据学术专长和研究需要自主申报。

四、申报要求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可参与申报一个项目。

(2)承担的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一个项目。

(3)申请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2.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3.课题实行同行评议专家网上匿名初评,申报评审系统《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本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5.获准立项的《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6.限额要求。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按以下数量限额申报:国际商务学院、经营管理学院、文化创意学院各限报2项,其他部门、二级学院限报1项。

五、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书,由所在部门、二级学院限额推荐,填写《潍坊职业学院科研项目推荐表》并签字盖章后于11月5日前报送至清泽楼423科技处。

2.推荐的项目主持人11月5日前通过科研管理系统申报。

3.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限额推荐。

 

附件:1.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

3. 潍坊职业学院科研项目推荐表

 

 

 

科技处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附件1:2021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潍坊职业学院科研项目推荐表.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版权所有2011©潍坊职业学院 鲁ICP备 05019673 校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海安路06588号 
                      邮政编码:262737 电话:0536-3083601 传真:0536-3083600 
[公安备案][网络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