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育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开展大规模、高质量的职业培训,争创全国职业院校重点领域(人群)典型培训项目,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潍坊职业学院关于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潍职院政[2020]4号)相关要求,现就制定、报送职业培训意向项目通知如下:
一、职业培训重点范围
1.紧贴区域、行业企业和个人发展的实际需求,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
2.积极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
3.大力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
二、职业培训要求
1.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结合“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标准,会同行业企业开发建设一大批培训项目和培训资源。
2.增强培训灵活性,扩大培训覆盖面。突出“短平快”等特点,探索推行“互联网+培训”模式,通过智慧课堂、移动APP(应用程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碎片化、实时化培训。
三、培训项目报送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填写《可承担和开展的职业培训意向表》,总结近三年来主要培训业绩,结合自身培训能力制定2020年拟承担和开展的3项及以上培训项目。《意向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于5月10日发科技处(产学研合作中心)孙晓波处。
附件:可承担和开展的职业培训意向表
科技处(产学研合作中心)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