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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2020-02-14 10:19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额度

 

1.本年度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其他类别课题两类:

 

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设立申报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

 

其他类别课题包含:国家一般课题、国家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该类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2.资助经费额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50—80万元、国家重点课题为35—50万元、国家一般课题为20万元,国家青年基金课题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8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3—5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二、选题要求

 

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3.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4.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其它要求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

 

2.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联系和区别。

 

5.不得以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申报流程

 

1.学院推荐: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填写《投标书》,其他类别课题填写《申请书》《活页》,经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审核推荐后于3月6日前将电子版及汇总表发科技处姜伟强校内邮箱,学院评审择优推荐。

 

2.省级评审:省教科院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我省的申报名额组织省级评审,要求主持人联系方式填写准确并保持手机畅通,评审通过的课题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3.最终评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专家通讯初评和会议复评方式最终确定立项名单。

 

4.为做好今年的申报工作,附上2019年立项名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特别问题说明汇总,请参考。该课题为国家级课题,优先推荐有一定研究基础的团队申报,请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积极组织、择优申报。

 

 

附件: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相关管理办法、特别问题说明汇总、2019年立项名单、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申报指南、项目申报书、汇总表。

 

 

 

科技处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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