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措施》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院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维护学术诚信,有效预防学术不端行为,学院现组织开展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文件学习活动。
一、学习时间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学习内容: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措施》;
2.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40号)、《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
3.《潍坊职业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潍职院政字〔2016〕90号)。
三、学习要求: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学习活动,结合个别高校近期出现的学术不端事件,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和领悟文件精神,在论文发表、著作出版、课题申报等方面进行自查,牢固树立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
附件:相关学习材料
科技处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