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潍坊市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文化艺术界、社会科学界委员时的讲话为根本遵循。本次社科优秀成果评选,更加侧重服务党政决策的智库成果,更加侧重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研究成果,形成鲜明工作导向,引导全市广大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为繁荣发展社会科学事业,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强市贡献力量。
二、学科设置
除“哲学与教育”、“经济与管理”、“社科与政法”、“文史与翻译”学科类别外,本次增设“应用研究”评奖类别,凡获得潍坊市级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批示,以及被潍坊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课题研究成果、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文稿等,均可申报参评。
三、申报要求(具体要求参照附件1:实施细则)
1.在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发表的文章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
2.经潍坊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或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文稿;
3.在省部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软科学规划部门等结项或通过鉴定的社科课题及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结项课题;
4.潍坊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优秀结项课题。
参评成果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正式发表、出版、结题的研究成果。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其他未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成果均不受理。
四、材料报送
申请人需要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
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做匿名处理(成果中所有能透露出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必须覆盖)。
2.申报的成果
一式三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原件。
3.参评成果其他有关材料
一是参评成果如有反响材料,应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提供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
二是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结项(鉴定)证书原件各一份,匿名复印件两份。
三是应用研究成果必须提交领导批示或采用证明。
以上材料请于4月22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到清泽楼423科技处办公室,评审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科技处姜伟强校内邮箱。科技处将组织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推荐。
附件:实施细则、评审表、汇总表
科技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