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研究所: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研究所管理运行,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水平,培育优秀科研团队,增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潍坊职业学院工程技术中心(研究所)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学院研究,对各科研团队近三年来的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优秀科研团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院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院级研究所。
二、考核内容
近三年来团队建设情况、科研工作(包括纵横向科研项目、成果获奖、取得成果等)、以及校企协同创新、校企共建等工作情况、典型做法、特色成果。
三、考核程序
1.每个科研团队填写《科研团队考核表》,对近三年来的运行、科研、协同创新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供相关的过程性材料和科研成果材料。
2.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根据《潍坊职业学院工程技术中心(研究所)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考核规定,对各科研团队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3. 专家评议结果经学院研究后,确定“优秀科研团队”,并予以表彰奖励。
四、材料准备
请各科研团队填写《科研团队考核表》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于10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2份连同电子版交科技处孙晓波。
科技处(产学研合作中心)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