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信息公告/ 正文
关于制定科研平台《2018—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8-03-15 15:49  

 

各科研平台:

 

根据全院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和2018年科研与校企合作调度会要求,学院决定组织开展院级及以上科研平台行动计划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潍坊职业学院工程技术中心(研究所)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规范完善工程技术中心(研究所)的运行,以项目为载体,以协同创新为引领,以成果为导向,扶持重点团队建设,有效激发平台优势,提升科研人员积极性,培育和产出高层次标志性成果,打造结构合理、功能互补、充满活力有联合攻关能力的科技创新团队,推动学院科研工作向高水平发展。

 

二、行动计划制定范围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院级研究所、校企合作研发中心等院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三、行动计划主要内容

 

(一)团队建设计划

 

科研平台要有系统的队伍建设规划,以原平台成员为主,可根据项目研究需要更新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10人。市级及以上科研平台要吸纳普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研发人员等校外科研人员。校内科研平台要吸纳不同部门、不同学科专业研发人员,提高科研平台的协同创新能力。团队人员发生变化时,须报分管院长批准,报科技处备案。

 

(二)应完成的主要任务

 

科研平台要有明确的发展方向、研究任务、预期目标及具体措施,制订好研究规划。主要任务包括:

1.市厅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立项及验收。各类科研平台根据自身研究方向提出市厅级及以上研究项目,其研究内容应是学科专业前沿和具有创新性的研究项目。三年内,院级和市级科研平台至少完成1项市厅级及以上纵向科研立项并结题验收;省级科研平台至少完成1项省级及以上纵向科研立项并结题验收。

2.校企横向科研项目和科技到款额。各类科研平台要积极与企业合作,参与企业的技术研发、工艺改进等横向技术合作。三年内,院级和市级科研平台至少完成2项校企横向科研合作,科技到款额在1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研究平台科技到款额3万元以上);省级科研平台至少完成2项校企横向科研合作,科技到款额在6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研究平台科技到款额1万元以上)。

3. 公开论文发表。三年内,每个院级及以上科研平台至少完成4篇公开论文发表。

4.成果获奖。三年内,每个院级和市级科研平台至少获市厅级以上成果奖励1项;每个省级科研平台至少获市厅级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1项。

5.专利申请和成果转化。三年内,每个院级及以上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至少申报职务发明专利5项以上,授权职务发明专利3项以上。每个院级及以上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转化1项科技成果,并获得成果转化资助。

 

四、保障措施

 

1.科研平台挂靠部门为主要责任部门,要加强对科研平台的管理、监督和支持,为科研平台提供必要的研究设备、办公设备和办公场所等条件。

2.科研平台三年行动计划经院学术委员会专家审核,学院研究同意后备由各科研平台和挂靠部门联合组织实施。

3.科技处会同学术委员会专家于每年12月份对各科研平台工作进展进行年度考核评议,对考核评议不合格的责成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停止经费资助。

4. 2020年底,学院将根据各科研平台所制定的三年行动计划内容进行考核奖评。

5.研究经费资助和教学工作量折算。根据《潍坊职业学院工程技术中心(研究所)管理暂行办法》(潍职院政字〔20111号)和《<潍坊职业学院工程技术中心(研究所)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潍职院政字〔201745号)文件规定执行。

6.科研平台的研究项目,学院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请各科研平台负责人根据以上要求,尽快制定《20182020年行动计划》,经挂靠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323日之前报科技处孙晓波老师。

 

 

科技处(产学研合作中心)

 

2018-3-14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山东省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关于征集校企合作项目需求对接信息的通知
关闭窗口

检测到您当前使用浏览器版本过于老旧,会导致无法正常浏览网站;请您使用电脑里的其他浏览器如:360、QQ、搜狗浏览器的速模式浏览,或者使用谷歌、火狐等浏览器。

下载Firefox
 首页 
 部门概况 
 产学研合作 
 政策文件 
 科研管理 
 成果转化 
 科研平台 
 学报园地 
 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