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科研项目主持人: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审批,方便仪器设备集中招标采购,根据招标采购流程,现就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集中申请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仅限于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
2.2017年进行课题结题验收、需要购置仪器设备的项目,请于6月16日前,将《科研设备购置审批单》经部门盖章后交科技处孙晓波,由科技处汇总后集中报资产管理处审批;
3.科技处将在每年10月底集中汇总下一个年度的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审批,请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预算、申请。
附件:科研设备购置审批单
科技处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