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培养基金 支持刚开始从事创新创业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积累创新经验,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二)博士基金 支持以博士为主体的青年科技人员,独立开展科研工作,鼓励进行创新性较强的应用基础研究。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践结合,鼓励高校、院所的博士的科研工作主动与产业需求进行对接,与企业联合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三)青年基金 支持有一定科研经验与能力、发展潜力好的青年科技人员,瞄准学科发展前沿有针对性地选择研究方向,组建研究团队,开展较为深入的应用基础研究,成长为相关领域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
(四)面上项目 支持具有较好科研基础、研发和组织能力强的中青年科技人员组建团队,重点围绕我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开展较为系统的创新性科学研究。
二、资助重点
1.扶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激发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创新思维,提升独立研究能力,培育后备人才,稳定科研队伍,为创新驱动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2.支持创新性研究。围绕学科发展前沿和新兴交叉学科开展研究,推动我省一流学科建设,为孕育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奠定基础,抢占科技制高点。
3.侧重应用基础研究。围绕我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中的重点领域与方向,针对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提炼研究课题,强化产学研协同,开展研究工作。
4.注重创新团队培育。充分发挥创新团队在基础研究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培育高水平创新团队,通过强化团队建设提升学科平台发展水平。
三、申报条件
1.省内高校、科研单位、企业(含中央驻鲁单位)的正式在职科研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全职聘用人员。
2.培养基金、博士基金和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博士基金项目申报人须获得博士学位。
4.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通讯作者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
5.面上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作为通讯或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5篇以上或被SCI、EI收录3篇以上。
6.申报者承诺将严格执行科技报告制度,按时提交相关资料。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不得申报曾经承担过的同类别项目,已承担高层次类别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较低层次类别的项目。
(二)下列项目不予受理
1.申请2017年度省科技厅其他类别计划基金的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申报的项目;
2.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
(三)申报书填报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申报培养、博士、青年、面上项目请使用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2016 年版),按照申报书要求进行填报。
2.申报书中“近五年”指从2012年开始计算,“近三年”指从2014年开始计算。
3.“代表性论文论著”是指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的文章或者论著,论文填报顺序按照代表性的重要程度,从最重要的开始,依次填写。
4.在“研究基础与条件”一栏要详细阐述申报人近三/五年来所从事的科研工作、取得的主要学术成绩及代表性成果。
五、申报方式
通过“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 (http://221.214.94.50:81/nsf/)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2017年2月24日16:00。请申报人填写申报书,于2月20日前发科技处孙晓波。
附件:申报书
科技处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