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包括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均为自筹经费项目,限额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重点支持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申报人文社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55岁以下。
(二)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查新证明原件,查新目的注明“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查新另行通知)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申请的项目,提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发挥群体优势,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四)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号)精神,充分发挥高校在科研、人才、智力、信息等方面优势,特组织高校对我省贫困地区致贫原因、资源条件和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开展研究,为扶贫工作提供咨询。有条件的要积极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扶贫研究,并择优推荐申报。
(五)教育厅对下列情况课题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发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A、B两个各一份并电子版(见附件,申请书B为盲审用材料),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申请书后附前期研究等佐证材料,于
2016年
3月
15日前
交科技处。联系人:孙晓波,3083309。
附件:项目申请书
科技处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