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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潍坊市科学技术奖提名要求
2022-11-09 15:24  

一、奖项设置

2022年度市科学技术奖设置5个奖项,分别是: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自然科学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市科学技术青年奖。

科学技术最高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科学技术青年奖为人物奖,不分等级。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为项目奖,原则上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提名方式

(一)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应具有《潍坊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可以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的科学领域内提名。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提名项目完成人,并应回避潍坊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活动。

1.潍坊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潍坊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潍坊市科学技术青年奖

省级以上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两院院士)、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市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奖者:可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人。

2.潍坊市自然科学奖

省级以上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第一完成人、市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可独立或与他人联合1个项目。

3.潍坊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省级以上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人及市科学技术最高奖、一等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可独立或与他人联合1个项目。

为潍坊市科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国际科技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的专家提名,参照以上规定执行,由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申请。

(二)单位提名

具备2022年度市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的单位可进行提名。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个人)。

三、提名数量

市科学技术奖医疗卫生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市直公益事业单位完成的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1),其他项目不限申报数量。申报人根据自身项目情况自行选择专业(见附件2),材料上报后不能调整申报专业。

四、提名要求

(一)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和人选除符合《潍坊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2022年度潍坊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提名基本条件(见附件3)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市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2022年3月31日前发表。提名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医疗卫生类项目原则上应为2016年1月1日以后立项或2019年1月1日以后结题的项目,论文为项目立项前2年之后发表的。提名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应用证明须由应用单位加盖本单位公章(二级单位或科室印章无效),请各提名单位在审核时注重项目和论文的时效性和应用效果。

2.列入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的项目,应在项目验收或结题通过后方可提名申报。

3.用于报奖的论文、专著和知识产权等支撑材料,必须征得未参与报奖的其他论文、专著作者或者知识产权权属人、发明人的同意,并在提名材料中出具签名同意的书面意见。不同单位的完成人联合报奖时,第一完成人或完成单位须对彼此合作关系进行说明,并在提名材料中提供证明。

4.提名者提供的论文、专著和知识产权等支撑材料要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提名单位对照原件对报奖所涉及的论文、专著和知识产权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其负责。一经发现,按照《潍坊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取消申报资格,并对提名单位采取通报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在以往获奖项目中使用过的论文等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5.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已获得2021年度市科学技术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再次以首位完成人申报市科学技术奖原则上需间隔一年以上,2020年和2021年连续申报但未获奖的项目,2022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提名。

6.所有提名项目均应完成成果登记,成果登记时间截止2022年5月31日,报奖材料需附2021年6月30日以后的查新报告。

7.涉密项目和软科学项目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

附件1

2022年市科学技术奖限额表

单位分类

数量

高校、科研院所

本科院校每专业限3项,专科院校每专业限2项,科研院所每专业限2项

注:上述指标适用于所有奖种


附件2

2022年市科学技术奖专业分类

序号

工农业

卫生类

1

农业(作物遗传育种与园艺、农艺与农业工程)

内科一:心内、内分泌;内科二:消化内、血液内;内科三:呼吸内、肾内

2

养殖、水产

普外(泌尿外、血管外、乳腺外、肛肠外、肝胆外)

3

林业

妇科

4

电子信息与系统科学

产科

5

轻工

儿科

6

化工

骨科

7

材料

心胸外

8

机械装备

中医中药

9

动力与电气

神经内

10

建筑

神经外

11

节能与环保

风湿、血液、肿瘤、病理

12

医药健康

五官科

13

护理

14

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

15

基础医学

16

影像

17

麻醉

18

检验科


 

附件3

2022年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提名基本条件

1、市科学技术最高奖

申报和提名基本条件

1、在我市从事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工作累计5年以上的个人。

2、近5年内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五位完成人;获省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前二位完成人;获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首位人员。

3、近5年内获得5项以上发明专利或重大科技成果。

4、领衔完成的应用技术成果在我市产生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2、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申报和提名基本条件

在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组织。

3、市自然科学奖

申报和提名基本条件

申报市自然科学奖所提供代表性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均应为完成人,所提供代表性论文至少3篇为核心期刊论文。

4、市科技进步奖

类别

主要科技创新基本支撑材料

技术开发类

至少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中的2项: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等第三方证明材料。

社会公益类

医疗卫生类提名项目应为国家、省、市计划(科技、卫生类)项目,且已结题验收方可提报。提报时需提供计划年度、计划名称、计划下达单位、结题验收报告、相关论文2篇等。各高校及医疗卫生非计划类项目需提供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的相关学术论著。项目完成人所提供的论文(论著)应为本文章的前三位作者之一,如列第三位以后的作者,该论文视为无效论文。

5、市科学技术青年奖

申报和提名基本条件

1、仅限于经济发展类企业和科研院所申报

2、授予截至2022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女性科技工作者可放宽至42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1)基础研究类: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科学发现的

2)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类:在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开发中取得重大发明创造或者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

3)企业创新创业类:在我市高新技术领域创新创业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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